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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组织专业化建设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3
提案第20180340号
标题: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组织专业化建设的提案
提出人:民盟深圳市委会
办理类型:分办
主办单位:法院,公安局,检察院
会办单位:
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动力源泉,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和激励创新。深圳创新创业活跃,集聚了华为、腾讯等一大批优秀的创新企业,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十三年居国内城市首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深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市委提出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此相适应,我市司法机关应当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组织专业化水平。
一、存在问题
深圳是创新的高地,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高发地。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7693件,一审审结14887件,同比增长29.9%和63.2%,收结案总数再创历史新高,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从办案规律看,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一般呈同步增长态势。但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呈爆发增长的2016年度,全市法院一审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数却下降11.4%,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也同比下降14.6%和25.2%。出现这种发展2015-2016年全市法院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单位:件)
案件类型2015年2016年同比增长
知识产权案件91231488763.2%
民事类案件85821440167.8%
刑事类案件536475-11.4%
行政类案件511120%
态势的背离,一部分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门槛高、立案难等立法因素造成的,但更多的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组织、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案件办理质效不高,导致越来越多的创新主体选择通过民事侵权纠纷的方式寻求救济。
一是办案队伍专业水平不高。知识产权案件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尤其是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内容复杂、技术含量高,对办案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具有较高要求。而司法机关特别是公安和检察相关专业人才紧缺,办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面临较大困难,导致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和商业秘密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难以提升。近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假冒专利案件为零,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仅21件,占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的比重仅为1.1%。
二是办案组织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法院系统自2010年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改革以来,除罗湖区法院以外均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办案组织专业化建设上走在了前列。公安系统仅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侦查支队,各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并未就案件侦办进行细化分工,且大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由基层派出所立案侦查。检察机关除前海检察院、南山检察院有成立专门知识产权检察部之外,其他检察机关还未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办案组织。
三是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不容乐观。办案队伍和组织专业化建设滞后易导致侦查取证、鉴定等环节产生瑕疵,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以及权利人损失认定存在困难,影响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水平。一方面,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不捕率、不诉率整体偏高。五年来,全市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不捕率从未低于20%,高出其他案件数倍,同类案件不诉率也一直在10%左右的高位徘徊。2017年1-11月,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不捕率、不诉率分别达34%、13%,创近年新高。另一方面,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轻刑化特征明显。刑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罚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三年以下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两档,实践中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数罪并罚除外)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成本较低,刑罚威慑力有限。
办法:
刑法是最严厉的保护措施和最终的制裁手段,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是贯彻落实王伟中书记“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建议从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办案组织和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入手,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水平。
一是加快组建专业知识产权侦查队伍。为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侦办水平和质量,建议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组建专门的知识产权侦查大(支)队,一方面明确各级公安机关管辖权,取消基层派出所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立案管辖权,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一般的由各区公安分局知识产权侦查支队立案侦查,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及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由市公安局知识产权侦查大队立案侦查;另一方面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具有理工科背景的专业人才,加大法律、侦查相关专业培训力度,逐步建立一支具有专业背景、法律基础和办案经验的高水平侦查队伍。
二是探索由前海检察院集中办理全市知识产权普通刑事案件。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北京、上海、长沙等地检察机关均设置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办案机构,江苏省南通市自2010年起试行由通州区检察院统一办理全市假冒专利犯罪以外的普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成效显著。建议深圳市检察机关积极借鉴国内省市实践经验,稳步推进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办案组织建设:短期内,可在检察机关内部成立知识产权检察部(组),专业化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长期看,建议逐步推进由前海检察院集中管辖全市知识产权普通刑事案件,率先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知识产权案件。
三是试点推进在基层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去年底深圳正式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办理由市中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在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建议在检察机关推进由前海检察院集中办理全市知识产权普通刑事案件的同时,探索将全市基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包括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及刑事案件,集中到前海法院或者其他审判经验丰富的基层法院(如南山区法院)管辖,创新管理模式、强化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编辑:苏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