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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提案
来源:深圳市政协发布时间:2018-04-13
提案第20180347号
标题:关于深圳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提案
提出人:民盟深圳市委会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主办单位:金融办
会办单位:教育局
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这表明,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不仅具有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更有战略意义和长远价值。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金融对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引导、约束和杠杆功能。
2016年央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发布,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渐趋完善,绿色金融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6月27日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绿金委”)宣告成立。2017年12月6日,深圳市金融办发布了《深圳市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深圳的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加之位处大湾区、“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位置,金融资源充裕,绿色金融大有可为。但目前,深圳绿色金融的总体规模偏低,绿色金融对产业转型升级作用有限,纵深化发展尚有很大空间。
一、存在问题
自“十三五”以来,深圳相关部门加强了绿色金融的发展,对绿色金融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管理制度设计和具体管理措施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绿色金融领域协作机制尚未形成
在绿色金融领域,涉及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委、市环保局、商业金融机构。目前机构各自为政,尚未形成较好的协作机制,无法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和壮大,不利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的转型发展。
(二)绿色金融的行业标准不明确
由于绿色金融都没有明确的定义,绿色金融的行业标准也不明确。没有统一的绿色金融行业标准,不同的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对于同一个项目是否属于绿色金融扶持范畴就会给出不一样的意见,有些政府部门认为绿色环保项目,有些政府部门则认为会对环境造成破坏,金融机构就无法判断是否该予以支持。绿色金融的行业标准不明确,干扰了企业、投资者和银行对绿色金融项目的识别,也延误了企业、投资者和银行对绿色金融投融资的机会。
(三)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绿色金融包括了金融领域和绿色产业两个领域。两个领域都专业性较强和比较复杂。金融机构缺乏绿色产业人才,对申请金融服务的企业无法判定其属性,因此难以决策。此外,金融机构也很难及时从政府部门获得企业环保方面的信息,因此也会延误绿色贷款等工作。
办法:
二、相关建议
(一)制订《深圳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对全市绿色金融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全市绿色金融发展状况及面临的问题。依据党和国家有关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谋划我市绿色金融在全国金融创新中的角色与任务。
(二)组建绿色金融联席会议。以市金融办为组织方,联合相关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企业,定期举行绿色金融联合会议,对绿色金融的重大议题进行讨论和工作分配。
(三)积极参与国家绿色金融相关标准的制订。积极了解国家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并争取参与标准化的制订工作。在与国家标准衔接的前提下,推进绿色金融的地方行业标准化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可量化的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统一绿色金融统计口径,建立具有可行性的环境监管指标。
(四)加快培养绿色金融交叉人才。以深圳大学、南科大金融专业为基础,推动两校在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阶段设置“绿色金融”方向,大力培养绿色金融跨专业人才。
(五)建立绿色企业数据库。第一步先对拟申报绿色金融贷款、绿色金融财政补贴的企业纳入到绿色企业数据库,要求企业定期申报环保数据、水电煤气等消耗数据,以便政府、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评估。
(六)筹办全国首家政策性环保银行——绿色银行。考察学习德国政策性银行——生态银行的成果经验,鼓励从事环保的大型企业申请成立绿色银行,专门从事绿色产业的金融服务。
编辑:苏晓敏